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吉林省长春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016-2018年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外委单位选择 项目编号:WLZX201511-5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016-2018年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外委单位选择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长春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016-2018年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外委单位选择 2.2服务期限:2016-2018年度 2.3服务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2.4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5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类似项目经验,任职单位必须与岗位证书单位一致。 3.3本次招标入围单位家数选取根据投标人方案优劣确定。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 月29 日至2016年2 月4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窗口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2 月4 日下午16:00时整。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6年2 月24 日14 时,地点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春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马冠群 电 话:188431505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 联 系 人:包宇 联系电话:15714304041 传 真:0431-88610059 邮政编码:130041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http://www.ccwl2001.com.cn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帐 号:73503201090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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