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春市永春河、富裕河铁路保护区河道清淤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201602-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永春河、富裕河铁路保护区河道清淤和治理工程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项目根据长春市城建设委员会应急工程的通知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永春河、富裕河铁路保护区河道清淤和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城区内 2.3计划工期:2016年3月1日开工,2016年6月30日竣工 2.4工程规模:延长400米,宽30米 2.5财政预算:15053447元 2.6招标范围:下穿铁路防护涵和富裕河河道改造铁路范围内河道清淤修砌工程(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年至少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承揽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不允许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及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项目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以市财政评审报告价格为准。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按照《长春市部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采用随机方式定标的实施办法》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在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以审计结果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威 电 话:0431-84678839 监督单位: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联系人:杨秋颖、李亮 联系电话:15714304042、0431-8861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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