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LZX201601-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甲一路延长段甲三路甲二街乙四路延长段乙四街乙五街等6条道路及4号仓库绿化设计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内资字【2014】82号、长经内资字【20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530044平方米,方砖面积97587平方米,4号仓库6097平方米。其中:甲一路延长段绿化面积114106平方米,方砖20186平方米。甲二街绿化面积68911平方米,方砖10415平方米。甲三路绿化面积89759平方米,方砖13292平方米。乙四路绿化面积65972平方米,方砖14096平方米。乙四街绿化面积106008平方米,方砖19799平方米。乙五街绿化面积85288平方米,方砖19799平方米。4号仓库6097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2.3 计划投资:11257万元。 2.4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 2.5 设计要求:按照相关市政等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并且同时具备高级职称证书; 3.3 近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企业应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 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高松 电 话:0431-846532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联系人:杨秋颖 电 话:15714304042、0431-8861005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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