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采供血机构及市属八家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程(机房建设部分) 项目编号:WLZX201603-0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采供血机构及市属八家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程(机房建设部分)已由长财采以JM-2014-10-6174-1-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机房建设(详见施工图纸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采购预算:11896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提供软件及主要设备(机房恒温恒湿空调、UPS电源系统、蓄电池、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运维管理软件、运维服务器等)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代理此产品的证明材料和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省企业应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500元,在图纸资料保持完整无损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3A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杨向东 电 话:0431-88939468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8986565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邮政编码: 130000 联系 人:杨秋颖、李亮 联系电话:15714304042、0431-88610059 E-mail: ccwlzx2001@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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