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无表调化成切替后不使用设备拆除及刮渣机移设 项目编号:WLZX201602-03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无表调化成切替后不使用设备拆除及刮渣机移设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SFTM长春丰越公司安装现场 2.2招标范围:无表调化成切替后不使用设备的拆除及刮渣机移设; 2.4计划工期:2016年4月—8月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有20万以上的涂装设备拆除、移设、制造相关业绩至少1项;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 月28 日至2016年4 月1 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4 月18 日13 时 30 分,地点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西工厂事务馆一楼11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柒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499号 联系人:吕根 电话:81505678-5001 招标机构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 邮政编码:130041 联系人:赵晨辉、包宇 电话:15714304041 传真: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址:www.ccwl2001.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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