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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区管委会院内方砖改造工程
发布日期:2016-08-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区管委会院内方砖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现对该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

2.2招标范围:长春净月高新区管委会院内方砖改造工程图纸设计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2341301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5)在交易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42016810,每日上午830分至 110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窗口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82393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2单元3A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址:长春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

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0431-84532469

监督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8453237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2单元5

联系人:杨秋颖、张强         联系电话:157143040420431-88610059

Email: ccwlzx2001@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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