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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文化公园景观长廊工程
发布日期:2016-08-19

德惠市文化公园景观长廊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文化公园景观长廊工程已由德发改审批字【20112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惠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德惠市文化公园园区内。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建设规模:风景长廊14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采购预算:46248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需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开具近年无行贿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192016825,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2单元五楼)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500元,在图纸资料保持完整无损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9813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2单元3A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德惠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人:丛向东

   话:0431-8727334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2单元五楼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 人:史思源

联系电话:15714304042

 
版 权: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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