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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2016年暖房子工程屋面防水第二标段
发布日期:2016-08-30

长春市朝阳区2016年暖房子工程屋面防水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2016年暖房子工程屋面防水第二标段已由长春市公用局、长春市财政局以长公联字[2016]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2计划工期:2016925日开工,20161030日竣工。

2.3招标范围:屋面防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221549.49平方米,计划投资9606379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有效期内)(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每个环节均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31日至201596日每天9时至16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6961600分。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2投标单位报名后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张剑浊               电话:0431-8510950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2单元五楼                

人:包宇、李亮        电话:1571430404115714304042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址:www.ccwl2001.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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