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WLZX201609-4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河底淤泥测绘及检测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3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1)伊通河中段(包含伊通河中段及胜利公园水体、梨花园水体、友谊公园水体、劳动公园水体、镜水河流域、逯家明沟、千山明沟、团山沟、柴户张、东安沟、光明沟); (2)串湖流域(和平公园); (3)南湖汇水区(雕塑人工湖、牡丹园水体、杏花村水体、御花园水体) (4)雾开河流域(雾开河); (5)城区部分(双龙沟、抚松明沟、林园公园); (6)西湖流域(同心湖、雷家沟)。 2. 工程地点: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 3. 招标范围: (1)测绘完成伊通河中段(包含伊通河中段及胜利公园水体、梨花园水体、友谊公园水体、劳动公园水体、镜水河流域、逯家明沟、千山明沟、团山沟、柴户张、东安沟、光明沟)、串湖流域(和平公园)、南湖汇水区(雕塑人工湖、牡丹园水体、杏花村水体、御花园水体)、雾开河流域(雾开河)、城区部分(双龙沟、抚松明沟、林园公园)、西湖流域(同心湖、雷家沟)河底淤泥高程测绘,施测带状地形图、绘制纵横断面图、计算清淤的淤泥量,编制施测报告; (2)检测完成伊通河中段(包含伊通河中段及胜利公园水体、梨花园水体、友谊公园水体、劳动公园水体、镜水河流域、逯家明沟、千山明沟、团山沟、柴户张、东安沟、光明沟)、串湖流域(和平公园)、南湖汇水区(雕塑人工湖、牡丹园水体、杏花村水体、御花园水体)、雾开河流域(雾开河)、城区部分(双龙沟、抚松明沟、林园公园)、西湖流域(同心湖、雷家沟)淤泥土工试验、淤泥化学分析、污染物超标位置及指标、编制淤泥厚度及样品分析报告。 4. 工期要求: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伊通河中段、串湖流域、南湖汇水区、雾开河流域、新凯河流域和西湖流域测绘及检测工作,并提供合格的全部成果; 5. 编制依据: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2.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甲级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资质; 5. 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测绘及检测同类或类似工作业绩两项; 6. 测绘及检测项目负责人各需1人,需分别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8年以上从业经验,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作。测绘人员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10人,检测人员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10人;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书、测绘及检测项目负责人各需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 联系人:杨秋颖、史思源 联系电话:0431-88610059、15714304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