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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发布日期:2017-03-09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WLZX201703-09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3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2.2 招标范围: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经济合理性及程序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结算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2.3 招标内容: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2.4 工程建设地点:依傍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

2.5 造价咨询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施工财审结算结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造价咨询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造价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主持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造价工作。拟派至本项目的人员当中至少有10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39日至201731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在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5.2 逾期或未能按时抵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              

联系人:杨秋颖、史思源

 话:15714304042

E-mail:ccwlzx2001@vip.163.com  

http://www.ccwl2001.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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