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WLZX201703-1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2.项目概况: 工程为水利生态治理项目,以防洪、水生态维护及水生态治理工程为主,同时结合项目建设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涉及长春市伊通河全流域,共分为串湖水系、伊通河主河道流域、东新开河流域、永春河流域及配套工程等部分。 3.工程地点: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 4.招标范围: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后续报批服务等,报告书需通过评审并报相关审批单位审批通过。 5. 工期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审批手续。 6. 编制依据: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2.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等级; 5. 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类似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报告编制业绩一项; 6.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8年以上从业经验,近3年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作,编制人员5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 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需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水平证书、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 联系人:杨秋颖、史思源 联系电话:0431-88610059、1571430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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