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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变配电工程
发布日期:2017-05-08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201705-1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变配电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审批字【2013】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变配电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乙四路以西,丙五十一路以北,丙六十三路以东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7422.75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768日开工,20178月10日竣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4、2015、2016)有类似施工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电力工程二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2014、2015、2016)有过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4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5 8 日至 2017 5 1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将报名回执发送至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持报名回执原件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电子投标光盘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6 1 930分,地点为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孙洪林

电话:0431-84648277

监督单位: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0431-8877982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邮政编码:130041

联系人:石堃、霍程程

联系电话: 1571430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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