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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景观照明工程设计
发布日期:2017-05-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及功能照明工程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景观照明工程设计。

2.2 项目概况:南绕城高速至四化闸段景观照明、功能照明及远程智能遥控照明控制系统终端。

2.3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量清单(不另计费)、后续设计服务等。

2.4 设计周期: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服务时限: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2.6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照明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8年以上从业经验,近3年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作。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联系人:杨秋颖、史思源

联系电话:15714304042、0431-8861005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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