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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氧化樟脑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19-01-31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氧化樟脑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LGC201901-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氧化樟脑技术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31%自筹69%,招标人为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氧化樟脑技术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102国道以东(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913.46平方米;单跨跨度24米;

2.4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19410日至20191031

2.6计划投资720万元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611日至今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2015年至2017)财务不亏损,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 [2018]12文件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其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负有主动披露其可能存在本条规定情形的义务,不主动披露构成弄虚作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302019 23,每日上午830分至 1130分,下午1330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点击所参与项目招标公告,在其最下方单击“下载文件”,输入提取密码后下载电子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221900开标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址:经济技术开发区102国道以东(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0440221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2单元五楼

联系人:张强 电话:15714304041

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

电子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文件下载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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