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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第三方评估项目
发布日期:2019-03-2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WLFW201903-0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75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16]318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16]332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17]2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评估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长春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第三方评估项目,项目概况如下

(1)长春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与问题综合评估

(2)伊通河全流域水质达标情况与潜在不达标风险综合诊断及措施建议

(3)分标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流域单元进展情况、成效与问题分析及措施建议

(4)长春市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实施与效果、问题分析及措施建议

(5)河流水环境管理交接和重点工程验收交接办法与长效运营机制;

(6)伊通河全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与水质分析。

2工程地点:长春市。

3招标范围:75处黑臭水体、10大水系:伊通河中段、伊通河南南段、伊通河北北段、串湖流域、西湖流域、东新开河流域、南湖汇水区、新凯河流域、建成区干雾海河流域、建成区雾开河流域水质现状分析报告。

4工期要求: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如果项目工期延长,评估与检测期相应顺延,不增加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环境评估与环境检测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环境评价等经营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涵盖“水质检测、监测、土壤及水系沉积物检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评估与检测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一项检测与评估项目业绩。

5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须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备案登记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9320日至2019326(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点击所参与项目招标公告,在其最下方单击“下载文件”,输入提取密码后下载电子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3A层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94256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

联系人:李亮 、王峣  联系电话:0431-88610059、15714304042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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