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LFW201906-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剩余地块润德?锦城)招标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1809062201020200768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 2.2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施工计划工期: 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5监理控制价:169.26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3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相似工程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证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房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除上述人员外,还需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装饰监理工程师1人。(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须由吉林省建设协会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入库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证件图片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6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提供近半年(2018年7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如不提供,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总监注册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外阜企业提供)、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在职社保证明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报名回执单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持报名回执请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仙台大街3333号 联 系 人:纪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95290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联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15714304042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http://www.ccwl2001.com.cn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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