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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路、前程路绿化测量及设计
发布日期:2019-09-24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路、前程路绿化测量及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FW201909-1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路、前程路绿化测量及设计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基本建设计划(第二批)》(长汽开管发[2019]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路、前程路绿化测量及设计。

2.2建设规模:汽车大路(百善大街至前程路)长度1.3公里,面积15600平方米;前程路(长沈路至汽车大路)长度2.2公里,面积264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汽车大路(百善大街至前程路)、前程路(长沈路至汽车大路)。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基础绿化带测量及绿化施工图设计。

2.6 设计工期:设计周期30天(含设计及现状测量)。

2.7质量标准:成果文件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合同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

2.8工程投资额:1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丁级及以上,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1 外省入吉企业(联合体各方)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2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需潜在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进行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电子材料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的支付可以采取现场现金支付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银行账号:7350 3201 0900 0011)的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421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唐艳

联系电话:0431-8150143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强          

电    话:15714304043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http://www.ccwl2001.com.cn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81501458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 1910569839@qq.com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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