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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汽车区绿化及人行步道铺装工程-丙七路(森雅路)、丙十九路(佳森街)、东风大街(安庆路-大众街)施工
发布日期:2019-10-14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GC201910-14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汽车区绿化及人行步道铺装工程-丙七路(森雅路)、丙十九路(佳森街)、东风大街(安庆路-大众街)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基本建设计划》(长汽开管发【201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汽车区绿化及人行步道铺装工程-丙七路(森雅路)、丙十九路(佳森街)、东风大街(安庆路-大众街)监理;

2.1.1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1.2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1.3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2.2工程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汽车区绿化及人行步道铺装工程-丙七路(森雅路)、丙十九路(佳森街)、东风大街(安庆路-大众街)施工;

2.2.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2.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

2.2.3最高投标限价:425.3274万元。

2.3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4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内须具有园林绿化等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备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并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4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若为外省入吉企业,以上人员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官网备案截图。

3.5 各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1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递交,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9日至 2019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2单元)进行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施工标段: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络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络截图、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监理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国家级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络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络截图、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监理单位提供)。

4.2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售价800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开评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宋春英

电话:0431-8150143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强          

电    话:15714304043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http://www.ccwl2001.com.cn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89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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