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路南段灯箱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WLGC201910-15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一路南段灯箱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长春某学校,建设资金为自筹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八一路南段灯箱建设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八一路南段灯箱建设工程(含展板内容喷绘制作装订)以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竣工并完成验收; 2.5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6 质保期:2年 2.7最高投标限价:255936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非“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或有外商投资背景企业。 3.2 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类似项目至少一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学校不良供应商库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7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查询结果截图。 3.8 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9 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营业执照副本 近三年财务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上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查询结果截图。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0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3A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 5.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报价超出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某学校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431-86980157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联系人:包宇 联系电话:15714304042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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