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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街道汽贸城治安派出所装修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19-10-21

第一章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WLJM201910-155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街道汽贸城治安派出所装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3采购预算:199.5563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若为外省入吉企业,以上人员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官网备案截图。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具有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p style="margin: 1em 0px;line-height: 150%;text-autospace: " CxSpMiddle">(备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包含企业和项目经理)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 2019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4.2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13会议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与正阳街交汇东北侧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1-8853361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联系人:张强

电话:15714304043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 何先生

电话:0431-8150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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