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警备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FW202008-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警备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基本建设计划第二批》(长汽开管发[202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监理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警备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道路中修(铣刨罩面)24273平米,新建雨水管线等; 2.3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7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9工程计划投资额:599.937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接不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2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办〔2019〕82号等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网上获取的方式。 由于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以PDF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向投标人将发送获取招标文件的提取码。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提取码后,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点击所参与项目招标公告,在其最下方单击“下载文件”,输入提取码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及电子材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的支付可以采取现场现金支付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银行账号:7350 3201 0900 0011)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gov.cn/、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8150143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714304043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http://www.ccwl2001.com.cn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81501458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 1910569839@qq.com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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