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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产业园项目消防工程
发布日期:2020-10-21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GC202010-1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军民融合产业园项目招标,已由长高发改字【2020】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军民融合产业园项目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立街以东;

2.3计划工期:2021年6月20日-2022年8月10日;

2.4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7158㎡,建筑面积约36208.7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2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01.1米

2.5 招标范围:该项目整个消防系统(包括):

(1)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

(2)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疏散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泵巡检系统;

(3)柴油发电机系统;

(4)其他阀门井正常砌筑(包含室外水泵接合器及井室砌筑),高位水箱间内所有设施、设备、管道及泵的电源接线系统。

(5)消防合同范围内管道及电缆施工完后的孔洞封堵。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及承包范围内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消防工程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最高投标限价:731.8208万元;

2.7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完成一项与本次招标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官网备案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前往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下列资料,需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应加盖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人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官网备案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及在职社保证明,需加盖公章;

(6)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官网备案证明材料(网页截图),需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及电子材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三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31-8118061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431-85112356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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