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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景观(绿化、彩化、亮化)新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9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GC202011-1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景观(绿化、彩化、亮化)新建工程项目监理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20】43文件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景观(绿化、彩化、亮化)新建工程项目监理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

2.4项目概况:长春高新区超凡大街、蔚山路、光谷大街、佳园路、硅谷大街、飞跃路、锦湖大路、华光街、磐谷路等主要街道,前进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光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超凡大街与锦湖大路交汇、超凡大街与宜居路交汇、超越大街与锦湖大路交汇、硅谷大街与锦湖大路交汇、超达大路与超胜街交汇、超然大街与锦湖路交汇等渠化岛进行冬季景观亮化,具体以图纸为准

2.5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6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及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81.16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监项目。

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须为本单位在籍人员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须提供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连续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带二维码的网页截图,扫二维码可查,无二维码的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查询不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三年(2017年-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除外)。

建筑业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7监理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须提供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连续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带二维码的网页截图,扫二维码可查),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9日至2020年12158:30-16: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查询网页截图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5

4.3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123110时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B217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话:0431-8060126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5112356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文件下载

2020129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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