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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七街)、丙二十一街)、丙十九街)、丙十八路)、丙九路)、丙十七)、丙十八街)、乙二街新建道路工程设计
发布日期:2020-12-22

丙七街(东风大街至丙九路)、丙二十一街(丙七路至丙八路)、丙十九街(丙七路至丙八路)、丙十八路(丙十七街至乙三街)、丙九路(前程街至乙三街)、丙十七街(丙七路至丙九路)、丙十八街(丙七路至乙四路)、乙二街(丙八路至乙四路)新建道路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FW202012-1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丙七街(东风大街至丙九路)、丙二十一街(丙七路至丙八路)、丙十九街(丙七路至丙八路)、丙十八路(丙十七街至乙三街)、丙九路(前程街至乙三街)、丙十七街(丙七路至丙九路)、丙十八街(丙七路至乙四路)、乙二街(丙八路至乙四路)新建道路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丙七街(东风大街至丙九路)、丙二十一街(丙七路至丙八路)、丙十九街(丙七路至丙八路)、丙十八路(丙十七街至乙三街)、丙九路(前程街至乙三街)、丙十七街(丙七路至丙九路)、丙十八街(丙七路至乙四路)、乙二街(丙八路至乙四路)新建道路工程设计。

2.2建设规模:丙七街(东风大街至丙九路):长度2360米,红线宽度24米;丙二十一街(丙七路至丙八路):长度386米,红线宽度18米;丙十九街(丙七路至丙八路):长度372米,红线宽度24米;丙十八路(丙十七街至乙三街):长度400米,红线宽度18米;丙九路(前程街至乙三街):长度1234米,红线宽度24米;丙十七街(丙七路至丙九路):长度1320米,红线宽度24米;丙十八街(丙七路至乙四路):长度750米,红线宽度24米;乙二街(丙八路至乙四路)长度300米,红线宽度40米(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

2.3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 服务期限:45天(含现状测量、勘测)。

2.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8工程投资额:11270.85万元(估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且同时具备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近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网页截图并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设计单位担任。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近年(2018年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0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3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报名方式:采取网上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潜在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牵头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以PDF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获取招标文件的提取码。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提取码后,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 http://www.ccwl2001.com.cn),点击所参与项目招标公告,在其最下方单击“下载文件”,输入提取码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及电子材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的支付可以采取现场现金支付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银行账号:7350 3201 0900 0011)的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1005)。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431-815014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714304043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http://www.ccwl2001.com.cn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734电子邮箱: 1910569839 @qq.com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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